【转】关于征集2022年线上因公出国(境)培训 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6作者:信息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各市州因公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单位:
为满足当前疫情形势下的出国(境)培训需求,根据科技部相关文件精神,可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利用境外优质资源进行线上出国(境)培训。现征集2022年线上因公出国(境)培训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 创新培训形式:线上出国(境)培训,是指培训学院在境内、培训教师在境外,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录播等线上培训方式开展出国(境)培训交流,学习先进的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科学的经营管理经验及其他业务知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封闭式,学员集中国内酒店或单位会议室开展培训;二是分散式,学员分散于各自单位参与线上培训。线上出国(境)培训为脱产培训,学员参训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本单位工作任务,由组团单位直接管理。
2. 培训交流安排: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紧紧围绕培训目标进行课程设计、师资配备,扩大受益群体,推动重大任务和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根据疫情防控形式,建议2022年采取分散式开展线上培训,每班规模一般不超过150人。
3. 经费资助标准:参照《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规定,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按照境外教师授课地点所在国家(地区)培训费支出标准,折合人民币后资助境外培训费。
二、组团单位工作职责
线上培训交流尽管形式上有创新,但外事性质未改变。组团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总结报送等工作,严格遵守外事规定和保密要求,严防敏感信息外泄。
1. 选定培训主题:围绕“十四五”国家重大任务部署,结合国家重点科技产业任务,聚焦科技创新战略需求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经济社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中央企业“走出去”等重点任务,凝练培训需求,明确培训主题。
2. 选定培训机构:优先选择与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建设合作关系的境外培训合作结构、与我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境外机构,以及有线上培训经验的境外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要突出境外机构培训特长,提供优质境外培训资源,能够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授课,切实履行保密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报送项目需求:向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提交培训需求表,培训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周以内。
4. 签署项目协议:项目计划批复后,与培训机构协商授课内容、师资、翻译、费用等具体事宜,确定线上培训日程,签署合作协议。注意在协议中对教师着装、授课不涉及敏感话题和意识形态问题、疫情等不可抗力相关条款作出约定。
5. 确定参训学员:确定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的参训学员。确定学员范围后,发布组团通知,组织报名,制作学员手册。
6. 提交执行申报材料:将培训日程、培训人员信息汇总表、经费预算表等材料报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具体要求详见科技部计划批复时的相关通知。
7. 组织实施:按照培训日程组织实施线上出国(境)培训项目。培训期间,组团单位具体项目负责人要全程跟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8. 总结与报销:培训结束一个月内,提交培训总结(逾期不报的将无法再申报),并报送财务核销材料。各培训班经费在预算额度内实行实报实销,按实际拨款金额由培训机构开具票据。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纸质版培训需求表(详见附件)盖章后传真至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电子版发至培训邮箱1837783665@qq.com
联系人:周彬、宋亭
电 话:88988075、88988073
传 真:88988073
附件: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智力引进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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